心术_第41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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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41节 (第3/4页)

完全治好的.或者死亡的,就是被大家挑剔出来曝光、批判、追踪报道的部分。

    我们现在只看到这5%。可能实际数字连这个都不到。

    一个病人痊愈康复出院,绝对不会上报纸大张旗鼓声势浩大地造势,顶多是逢年过节想起来表示一下谢意。

    于是医生是一个独自欣喜的职业。你做了一台精妙的手术,你力排众议挽救了一条生命,你只能在深夜里静静回味。

    很多读者也许现在都在骂我,为什么不替作为弱势群体的病患说话,为什么要替医生说话?我们遭遇过那么多不平的对待,你眼睛都瞎了看不见吗?

    我可以和媒体,和你们一起骂医生,这种选择,对我而言是件容易的事,而且很能吸引眼球。要知道,这世界上,最容易一炮而红的事,就是×x门事件。揭黑幕,爆冷,扎偏门。

    其结果是,我们越发怀疑这世界的真诚,我们越发不能将自己的手,交付于他人手心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网友:看这两段,想起了妹夫的爸爸胃癌晚期的治疗之路,那叫一个艰辛啊,十六万的费用考验着儿女的孝心和能力,关键是最终,老人没有走出医院的大门就撒手而去了。

    老人是位老党员,曾经的一位厂长,却因为厂子的效益不好

    以及医疗制度的不完善,所有的费用都要自己出。本分的老人,哪来的积蓄啊?

    我要去吊唁的时候,meimei悄悄嘱咐我说,不要买花圈了,去火化场一个花圈就要收十块钱的费用呢。当时我难过得无语,有一种在跟死去的人计较金钱的感觉。而我也是理解meimei他们的,那时候,他们早就开始四处借钱了,老人走后,他们光还债就用了最少三年的时间。

    高额的医疗费和制度的不保障,让多少人死得缺少尊严,又让多少儿女背负着不孝的骂名啊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六六:我参加的一堂庭审。

    今天下午参加一场医患纠纷的庭审这次是二审。一审判决

    医院方无过错.道义赔偿一万元。医院同意,现在是控告方不同意,提起二诉。

    现记录如下(我现场记录.没有夸张):过程:某老伯在治疗耳部疾病的时候,手术后第三天离奇发现自己少一颗牙齿。他认为是医院开刀的时候把他牙齿弄丢了。

    医院完全不知道这颗牙齿的事情,因为手术不会碰到这颗牙齿,医院带他去照了x光,肠胃里也没有牙齿。医院在找不出事故原因的情况下,帮助老伯补了一颗假牙。

    过了几个月,老伯得了静脉炎,他认为这是手术后遗症,与医院协调不成,开始了告状的路。

    老伯把他的就医经过以及他的怀疑呈给法庭,经过医疗机构鉴定以及法庭判案,医院和医生无任何过失,静脉炎与耳道手术无关系,但考虑到病患年纪比较大.收入比较低,希望医院给予无过错赔偿。

    医院方面的申辩:老人年纪大了,几乎牙根全部松动,也许夜里休息的时候掉了咽到肚子里去排便排出去了。因为耳道手术是不走口腔的.医院不知道他牙齿的事(真不知道假不知道我不清楚,我是听他们说)。

    老人申辩:医院在就医过程中态度恶劣,打针前用力打他,说话很不耐烦,他耳朵聋,他们很讨厌他,所以做手术的时候故意害他。

    官司开场.法官问,原告提起二诉,是否对一审判决书里陈述的事实有异议?是否有新的举证和补充?

    原告及其夫人开始义愤填膺地控诉。法官再次发问:“现在讨论的是一审判决书,你二审是基于一审基础上的,请你翻开判决书,说明你对哪句话有异议?哪句话不实?”

    原告将判决书念一遍,每旬后面都认定一句:“这个没异议。这个是对的。”

    法官问,那你现在二诉是为什么?

    原告说,我认为一审判决不公。我要上访。我们老百姓不懂医也不懂法,我们就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公道。

    法官跟原告解释,政府和法院是两条线。如果你们上访,去政府,如果你们告状,来法院。你现在是告状还是上访?

    原告答:我们到法院抗议。因为你们对我们提出的证据假装看不见,你们帮助医院陷害我们。

    (同学们应该看看法官当时的表情。他的内心活动我可以解说:你觉得我们联合起来陷害你,你还来干吗?)法院说,哪个证据没有采纳?请你出示。

    原告开始滔滔江水。

    法官制止,说,法院讲究证据,你要提出证据,而不是大部分话里都用“我们认为、我们听说、我们听谁说。”

    原告来一句:“医院比我们懂医,我们如果有怀疑,法律规定要他们举证的。”

    被告律师崩溃状。

    法官说:“他们举证了,认为你的静脉炎与治病没有直接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陷害我们,我们要告他们故意伤害罪。”

    法官崩溃。

    法官耐心说:“你如果告他们故意伤害罪,那是刑事案件,不是民事案件,不是二审的事。二审是针对一审的结果进行讨论。”

    原告:“我们现在就是告医院故意伤害罪,请你们法官给我们做主。”

    法官说,这个是另一条程序,你要到公安机关去报案,公安机关立案后提起公诉,然后再审。

    原告:“我不明白,明明是一个案子,为什么要我们跑来跑去。,我们都七十岁的人了,每天为自己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奔波…”

    长篇大论。

    我笑得不行了。

    法官在数次制止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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